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这从“被杀”、“地震”、“人名”和“七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是指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 547, 572, 589节);“地震”是指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变化(参看AE 674节);“人名”是指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七千”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AE 257节);当这个数字乘以10,或100、1000时,它的含义保持不变,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由此可见,“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灭亡了。
“人名”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可从“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名”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对人来说,则是指状态的品质,因为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人名。在灵界,所有人都照其生命的品质而得名,因而在社群之内和社群之外是不同的。在社群之内,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品质是恒定不变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住在某个方位上,也根据其情感和聪明的品质而在相对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故他的名字与这种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一个社群里的某个人的名字被听见时,他的品质也被认识。这就是为何“名字”在灵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和一种生命状态的品质。但在社群之外,根据人的生命状态的这种取名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在一个人-灵进入某个社群之前,他会经历很多状态,好脱去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东西,披上诸如与它一致的那类东西;然而,每个人仍根据他所处的状态,以及对其状态品质的观念和感知而得名。在灵界,名字被属灵地叫出来(可参看AE 102a节);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因此,“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AE 102, 135节);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AE 280, 54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名”表示什么。
前面已经说明,为何良善之真理,因而源于它们的理解因大地震所表示的状态的显著变化而灭亡,即: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那些属灵地良善之人从那些只属世地良善之人那里被带走;当情况是这样时,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也从后者那里被夺走了;因为对缺乏任何属灵之物的属世人来说,真理和良善只居于他们的外在,而虚假和邪恶却居于他们的内在;因此,当仅外在上与他们交流的善人被带走时,外在也被带走,内在则被揭开;如前所述,这些内在充满纯粹的邪恶之虚假。这就是为何这些话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在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灭亡了。
748.后来,天使向导与宾客们谈论了他的同伴,说他奉命带领他们,并向他们展示了君主宫殿的壮丽和它里面的奇观;他们还与君主共进午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他们可以和你们聊一会儿吗?”他们就走近,开始交谈。一位智者是宾客之一,他说:“你们明白你们所看到的东西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稍微明白一点。”然后他们问他:“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回答说:“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代表主;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代表教会,因为天上的婚姻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头上戴着法冠,穿着外袍、内袍和以弗得,像亚伦(出埃及记28章)一样;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头上戴着冠冕,穿着长袍,像女王一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代表只持续到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什么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边,因为教会之人貌似凭自己有智慧,随着他变得智慧,他从主那里接受爱,或说他从主那里接受爱,与他变得智慧成正比。此外,右手表示能力,爱通过智慧拥有能力。但如前所述,结婚之后,这种代表就变了,因为这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他智慧的爱。然而,这后一种爱不是我之前提到的爱,而是第二种或次要的爱;因为这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那里得来的爱。对主之爱,就是先前或前面提到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这爱存在于丈夫里面;因此,结婚之后,两个人,即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什么你们男人不站在新郎,即现在的丈夫旁边,而六个童女却站在新娘,即现在的妻子旁边呢?”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归入童女之列,数字六表示一切或全部和完整。”但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童女表示教会,教会由男女组成;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启示录14:4)
由于‘童身(即童女)’表示教会,所以主把教会比作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由于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儿(或女子)。主还以大卫诗篇中的这些话来描述祂与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仪式不是更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在天堂,由于主自己和教会的代表,这是不合适的。在地上,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如此,在我们这里,牧师确实会主持订婚仪式;他们听取、接受和确认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姻的本质,一切后续仪式,或接下来婚姻的其它一切方面,都是这同意所采取的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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